未来,数字化和工业化将成为重庆建筑业的主要特点。1月12日,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。
实施意见要求,以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数字化为基础,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,以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工程建造全过程应用为抓手,形成涵盖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,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。
到2021年底,全市建成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和建筑业数据中心,培育建筑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,发展智能建造专业软件10个以上,试点数字化建造项目100个以上,实施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1500万平方米以上,初步建立智能建造模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、标准体系、管理体系,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生态,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。
到2022年底,全市30%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,30%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。到2025年,全市工程项目全面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,建筑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,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。
为此,我市将进一步拓展“智慧工地”实施应用,对施工现场质量、安全、造价、人员、设备、建造过程等智能化应用水平开展分级评价,推进物联网、BIM(即建筑信息模型)技术和电子签名签章等技术的融合应用。从2021年起,全市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建设一星级“智慧工地”,主城都市区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应建设二星级及以上“智慧工地”,鼓励创建三星级“智慧工地”。
为引导和鼓励参建各方推进实施智能建造,实施意见要求,对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、三星级“智慧工地”项目在信用评价、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,予以表彰;对实施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或三星级“智慧工地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在项目资本金监管和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方面给予支持。对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实施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或三星级“智慧工地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在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指导时,考虑其增量成本;拟预售房屋为八层及以下的、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建筑面积2/3以上,拟预售房屋为九层及以上的、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建筑面积1/3以上,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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